(2017年8月16日第一届理事会第二次会议通过)
第一条 为建立完善协会秘书处工作机制,完善内部管理,充分调动工作人员的积极性,以保证协会的可持续发展,制定本管理制度。
第二条 凡协会秘书处工作人员应遵守国家法规规章和相应的规定外,均需要遵守本制度规定。
第三条 协会秘书处是协会理事会的办事机构,由秘书长主持日常工作,配置1名工作人员。秘书处对会长和理事会负责,定期或随时向会长和副会长汇报工作。
第四条 根据协会章程的规定,秘书处的职责是:
1、主持协会的日常工作,组织实施理事会的决议;
2、主持办事机构的日常工作,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主持;
3、拟定协会的基本管理制度和具体规章,报理事会审议;
4、拟定协会的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;
5、协调各会员单位的工作,并领导协会的分支机构、代表机构和工作机构开展工作;
6、提名副秘书长,以及办事机构、分支机构、代表机构和工作机构主要负责人的人选,提请理事会或会长办公会议决定;
7、决定聘任或解聘理事会决定聘任或解聘以外的人员;
8、处理其他日常事务,代表协会出席社会活动。
第五条 考勤制度
1、除法定节假日外,正常工作时间为周一至周五,周六、周日休息。
2、工作时间: 8:30~12:00 14:30~17:30。(夏令时下午15:00-18:00)
3 、如工作需要,所有员工应同意加班。
4、 协会员工应该按照规定时间准时上下班。
5、 员工有事不能准时上下班者需向协会领导请假。
6、 请产假须附区县级以上医院相关证明,产假期间,给予员工基本工资。
7、男职工配偶生育,可给陪产假5天,其它带薪假根据国家相关规定。
8、员工请假,一天以内(含一天)的可电话向秘书长请假,超过一天以上七天以内的请假,员工需书面请假条,报秘书长批准。七天以上的请假需报会长批准。
第六条 其它规定
1、协会员工应做好办公室的防火防盗工作。下班前要先做好防火安全检查,确定无问题后方可给办公室加锁。
2、 经常检查电源、火源、做到人走灯灭。室内无人时,要关锁门窗。